7月3日下午,辽宁大学“博雅学术讲座”(第二十七讲)在蒲河校区纪检监察教学科研楼401会议室举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志刚教授作为主讲嘉宾莅临辽宁大学。辽宁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辽宁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鹏,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袁峰出席讲座。讲座由纪检监察学院院长王喜满主持。
刘志刚教授以“监察法制定和实施进程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题,系统阐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推进历程与深化落地过程中的核心理论与实践难题。刘教授首先立足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整体布局谈改革,梳理了其从启动到深化的全过程;随后重点论证了改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的宪法依据等基础法律问题;最后深入探讨了深化阶段面临的实践挑战,包括监察权的性质定位、法律制定与解释权限、监察对象与管辖范围的界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适用等热点难点。
刘志刚教授学术积淀深厚,讲座风格严谨务实,既有对理论逻辑的深刻阐释,又有对实务难点的深度剖析,使参会人员拓宽了研究视角、提升了理论素养,获得在场师生的热烈反响。
讲座结束后,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鹏为刘志刚教授颁发了“博雅学术讲堂”纪念证书。
纪检监察学院领导、教师及学生代表,共计130余人现场参加讲座。
嘉宾介绍:
刘志刚,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复旦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党内法规领军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关注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立法制度、港澳基本法制度、纪检监察学等。代表作:《立宪主义语境下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立宪主义视野下的公法问题》《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施与监督》《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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