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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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发布日期:2022-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辽宁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简称“社科院”)是负责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下设三个科室,分别是项目科、成果管理科和科研平台科,部门工作范围包括:

一、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和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结项、鉴定和验收;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好科研项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三、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的审查和申报,并定期进行评估和登记;做好科研平台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四、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验收和登记;负责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开展科研成果宣传与推广工作;做好科研成果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亚洲研究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亚洲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申报、中检和结项;开展出版资助和国际交流学者项目;负责中心系列学术讲座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六、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各类科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召开重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主办重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报告,协调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合作项目的研究;统筹负责筹备和举办东北亚论坛国际学术会议;

八、做好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