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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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研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作者:社科处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辽宣发[2006]7号)精神,我省将举办第四十一期、四十二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本次研修班学员的条件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或人文社科类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申报人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学员研修期间,单位不再安排其承担教学、参加会议或出国考察等工作。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详见附件)

 1、政治理论研修

 2、专题研修

 3、调研和总结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一期研修班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2月16日(12月5日13:00-18:00)在省委党校文萃楼1楼大厅报到。

 第四十二期研修班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2月29日(12月19日13:00-18:00)在省委党校文萃楼1楼大厅报到。

 研修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

 四、研修名额分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本次研修,我校第四十一期3个名额,第四十二期3个名额,共计6个名额。

 五、其它要求

 1、学员入学自带以下学习材料:《毛泽东选集》(第一至四卷);《邓小平文选》(第一至三卷);《江泽民文选》(第一至三卷)、《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党的十八大报告》。

 2、学员在研修期间要认真遵守研修纪律,执行《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管理的若干规定》。(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被批准参加本次研修的学员,社科处将返回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学员登记表》一份。学员须持此《学员登记表》报到,报到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研修班提供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其余学习材料由学员根据研修内容自备。

 3、研修所需培训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拨付。往返交通费用凭收据由学员所在院系或教学科研单位报销。

 七、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学员登记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申报信息汇总后,填写《学员汇总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加盖公章的《学员汇总表》,社科处不予受理。

 2、报送时间:2016年11月7日(周五)下班前

 报送地点:蒲河校区机关楼一楼社科处

 联系人:张凡   电话:626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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