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财政厅公布了第二批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辽教发[2014]165号),在全省7个协同创新中我校占据三席:由我校作为牵头单位的“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由我校作为核心协同单位的“辽宁沿海经济带产业升级与对外开放协同创新中心”和“红山文化与中华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同时入选,由此覆盖了本次全部三个文科协同创新中心,这是我校在实施“2011计划”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与国家相对应,省教育厅于2012年7月启动了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我校于2012年8月成立了“辽宁大学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协同创新中心”,由校长黄泰岩教授担任负责人和管委会主任;2013年8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始筹建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11月,顺利通过答辩论证和评审,正式成为第二批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
“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协同创新中心”是面向区域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其发展目标是:将中心建成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和国内领先的学术“高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开放决策与咨询的政府“智库”、为行业企业发展服务的“平台”、人文社会科学走出去的“窗口”、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基地”和高水平研究的信息资料的“数据库”;主要建设任务是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重点实施“6543工程”。
自协同创新中心批准筹建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同时还面向各协同创新单位公开招标了第一批应急课题。中心研究成果除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外,还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和省委《辽宁省今日重要信息》、《重要情况报告》、《领导直报》、《咨询文摘》等国家级和省级重要内参收录,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省级主要领导的批示。近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精神,中心拟开展第二批课题的公开招标工作。
协同创新中心的正式获批建设,是我校在全国高校发展的新时期在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上取得又一重大突破,必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内涵建设跃上新台阶。中心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学校和各协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充分调动和整合创新资源,优化和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按照建设方案逐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中心持续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向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迈进。
(信息来源: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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