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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0-12-30 09:27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教科规办字[2008]13号 —————————————————————————————————————————  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经常化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总结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期集中结题鉴定工作,并征求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以及部分高等学校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依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决定从本年度起实行结题鉴定工作经常化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结题鉴定经常化的实施方式结题鉴定经常化分通讯鉴定、现场鉴定和委托鉴定三种具体实施方式。1.通讯鉴定。是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将经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分别邮寄给3位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并综合各位评审专家的书面鉴定意见,以简单多数为原则,确定结题鉴定结论。2.现场鉴定。对实践性或现场呈现性较强的教改、课改实验以及体育、艺术、美育等方面的课题,可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观摩、成果现场展示、课题主持人现场答辩、专家现场评议等综合形式,对课题进行鉴定评审。采取本方式,须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市或县(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或高等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公文形式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指定3位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其中一位担任专家组组长),会同申请单位聘请的2位专家,共同组成现场结题鉴定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工作。3.委托鉴定。对管理规范、运行质量高、历史信誉好的单位所承担的课题,可由单位以公文形式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 “委托结题鉴定评审”申请。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批准后,由申请单位自行组成专家组完成课题结题鉴定工作。评审专家组须由5人构成,其中2人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的学科专家,另外3人由申请单位自行选定。申请委托鉴定的单位,原则上限于拥有博、硕士学位点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以及获得过省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和省优秀教育科研集体荣誉的市、县(区)教育科研机构。4.采取现场式或委托式结题鉴定方式者,自行选定的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等,不得担任评审专家。5.现场式或委托式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结束后,由申请方负责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匿名反馈专家组成员表现情况,作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对其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结题鉴定经常化的受理与材料申报1.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的受理、管理与组织。2.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主持人,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交以下结题鉴定材料:(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可从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下载中心”下载。(2)分主、副卷装订的研究成果。其中:申请通讯鉴定,须提交包括一份原件在内的一式四份;申请现场或委托鉴定,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交一式一份原件用于存档,向评审专家组提供一式五份材料。主卷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②课题开题报告、中期工作报告;③课题研究总报告。副卷包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证明等。(3)含有《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公告、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等内容的电子版一份。3.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结题鉴定申请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5日。三、结题鉴定经常化的评审费用1.申请通讯鉴定,每项课题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交纳鉴定评审费700元(含一个证书费用),用于专家评审费及通讯费、文件印刷与证书制作费等管理性成本支出。2.申请现场或委托鉴定,由申请者负责评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评审专家的评审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并按每项课题100元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交纳鉴定评审管理费(含一个证书费用),用于通讯费、文件印刷与证书制作费等管理性支出。四、免于结题鉴定评审的申请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实施办法》的规定之条件与标准,确定其结论。其受理时间、报送材料要求与通讯鉴定相同。每项课题收取评审管理费100元(含一个证书费用),用于通讯费、文件印刷与证书制作费等管理成本的支出。五、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报送地点: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 — 2号甲1001房间);邮编:110032;学科组负责人与联系电话:王群杰: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信息技术。联系电话:024—86900771;邮箱:86900771@163.com 。袁  跃:负责基础教育、教育基本理论、体育卫生和美育。联系电话:024 —86896402;邮箱:liaoning54@126.com。张德诚:负责高等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联系电话:024 —86896402;邮箱:zdc1011@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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