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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6-03-11 09:29  

 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十二五”以来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负责组织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参见《结项项目名单》。

 二、结题验收内容

 检查计划项目预期技术、经济等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总体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截止时间

 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

 四、结题验收流程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按照结题报告要求上传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2.项目初审单位在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单位申请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初审,组织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完善《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等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3.省科技厅对经过初审的结题报告进行复审,负责组织专家对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计划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及论证。

 4.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会议审查形式验收,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采取专家答辩形式验收(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题验收延期申请

 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要充分说明理由并提出延期申请(参见《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一式2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时云

 电  话:626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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