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社科联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参见《在研调研课题汇总表》)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于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一楼大厅社科处:
1.《结项鉴定审批书》一式3份(其中1份必须匿名)及以负责人“姓名-结项鉴定审批书”命名的实名电子版;
2.最终研究成果一式3份(其中1份必须匿名,最终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及以负责人“姓名-最终研究成果”命名的实名电子版;
3.佐证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必须匿名,封皮参见《佐证材料封皮样式》。如调研课题成果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活动立项课题”字样,可提供佐证材料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条件;凡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和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的调研成果,可免于鉴定评审,视为结项,并按《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成果奖励的若干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以负责人“姓名”命名的 《结项汇总表》电子版。
注:
1.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请填写《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及以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命名的电子版;
2.调研课题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当年未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立项课题给予撤项处理,省社科联将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且取消课题负责人1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除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之外的申报单位获批的调研课题,课题成果结项评审合格后将拨付剩余50%的结项经费资助;如评审不合格,省社科联则不再拨付经费;
3.为方便汇总,避免重名、覆盖,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按以上要求命名,并放在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
联系人:时云
电 话:62602282